以前看过这部片子,对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那个角色的冷静和睿智,印象深刻。
这次又找来重看,忽然发现感觉不好了,甚至可以说……很不喜欢。
说起来我现在对世界的理解,是和以前有很大不同,好像我的人生在不知不觉间,拐过了某个路口。
说回这部片子,现在我看到的是:人物设定的脸谱化、单维度;情节安排从人性上、心理上都难自圆其说;还有就是赤裸裸的对性别的刻板印象。总之,看出了浓重的旧时代旧社会的气息。
片中的妻子,只在片头片尾短暂的出现,但这个人物的存在推动了整个故事的主情节,因为是她带来了最初的背叛和欺骗。这是一个年轻、美丽、极富诱惑力的女性,但她是不忠的、说谎的、虚情假意的。这个设定没有任何铺垫,不给予任何解释,从始至终的,她就被安排成了一个铁了心的“坏人”。
而另一个“坏人”也是冥顽不灵的,他就是妻子出轨的对象:摄影师。尽管我们可以看出,飞机失事完全是偶然事件,人们一路走来险象环生,彼此间多次在危机关头互助,但到了最后,摄影师还是要杀主人公,于情于理说不通。且不说他杀人的理由站不住脚,只是为钱的话,富人世界的婚前协议、遗嘱制度是不是应该了解下先;再有就是杀人的方式,真的想杀人灭口的话,一开始不救不就好啦,还要临了自己拿杆枪去瞄准,多舍近求远。
所有上述这些僵硬的、不合理的人物和情节安排,说到底,只是为了烘托主人公的形象。而同理可知,这个主人公的设定也是平面的、绝对化的、不真实的。
一个智力过人、知识丰富、情绪稳定成熟的亿万富翁,预感到了妻子的背叛,在遭遇了飞机失事事故后,和包括妻子的情人在内的几人被困山间,在他有勇有谋的带领下大家一步步走出,行将获救之际,却发现妻子情人还要杀他,再次凭借智慧脱困后,他不计前嫌,宽容的向等待他回家的记者们表达,他对“他的朋友们”的感激。(最后记者采访这一幕的安排真是假到离谱)
纵观所有这些,基本上就是男权意识在做最后挣扎的哭嚎了吧!一个被塑造成全部正面的男人,一个有钱有权的人、隐忍的好丈夫、领导者、行动者、以德报怨的朋友,这么光芒万丈的形象,除了依靠虚伪,显然是不可能真的存在于世的。
再反观影片片名,<The Edge>(《势不两立》),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于剧情好像都不大相干似的。似乎也只有一种解释更合理些,那就是主创头脑中的价值观,在现世中感受到了“势不两立”的威胁。
一个好的名字对于电影而言有多重要?这部电影便是一个反面典型。电影英文名叫《the Edge》,中译名叫《势不两立》,edge一词原意为边缘,也有尖锐之意,势不两立的译法正是取了针锋相对之意。这个译名令人哭笑不得之处在于,它并没有错,只是无法对电影的主旨进行提纲挈领,甚至与中心思想相去甚远,更是无法透过这个名字延伸出任何的想象空间。窃以为,电影应直译为《边缘》,边缘一词包罗万象,既包含生与死的边缘,又意味着人性的边缘,希望的边缘,挣扎的边缘……不胜枚举,无限遐想,此乃谓汉字的美妙之处。
之所以要吐槽这个名字,归根结底还是因此非常喜欢这部片子。如今,距离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已经过去了10年。这部电影曾一度给予我激励,它以一种实用主义的方式告诉我,阅读的意义是什么。甚至在我往后的人生中埋下一种潜意识,像是收集癖一样饥渴地获取各种知识,不论类型、不论领域、不论实用,悉数笑纳。当然,许多年以后,我也会逐渐明白,知识也有谬误,全盘接受也许将致使消化不良。但那自是后话,我依然感谢那些不挑食的年代。
电影讲了怎样一个故事?主角查尔斯是一个腰缠万贯的亿万富翁(饰演者安东尼·霍普金斯最知名的角色是《沉默的羔羊》里吃人的汉尼拔),即使已经年迈,但身边仍有年轻貌美的妻子。故事发生在阿拉斯加的大雪山里,富翁携妻子和工作上的伙伴来此旅行,顺便完成一段拍摄工作。在一次工作中,飞机不幸遭遇鸟群,勉强迫降在水面后,幸存的三人开始了一段荒野求生之路。幸存者是哪三个,富翁查尔斯、英俊的摄影师巴尼、一位很快要领盒饭的次要角色黑人小哥。
和其他的许多荒野求生故事一样,这部电影也充斥着非常多的求生技巧知识。而不太一样之处在于,掌握这些技巧的是这位年迈的富翁,他看上去羸弱不堪,令人担忧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活不过半集。但实际上,他才是最终的幸存者。电影的一开始,借用了一则印第安人的寓言:扇子的一面画着一只豹子,而另一面则画着一只兔子正悠闲的叼着烟斗。兔子为什么不害怕,查尔斯说,因为兔子比豹子聪明。这个寓言贯穿电影的始终,透过三人在一路上发生的故事,我们便会明白,为什么最终的幸存者会是这个老头,以及为什么他可以拥有成功的人生,因为他是那只聪明的兔子,而世界属于智者。
作为一名冷知识收集癖重症患者,我不受控制地将电影通过老头之口传达的知识要点大致归纳如下,供诸君参考:
1、如果在野外遇到熊,站着不动,然后再慢慢后退。
2、找一根针,和毛衣摩擦,通过树叶放置于静止的水面上,一个简易的指南针达成。
3、当一只熊吃过人之后,会猎杀成性,成为杀人机器。
4、香蕉皮可以擦亮鞋子(不敢尝试)。
5、荒野迷路的人是怎么死的,大多羞愧而死。
6、熊对血的味道异常敏感。
7、人的力量无法杀死熊,但熊可以。
8、火药可以腌肉。(不建议尝试,火药中除了有硝酸盐,还有硫磺,后者是毒性物质)
9、如何用冰块点火。(凸透镜原理)
10、如何制作鱼钩?用黄金,因为金子是软的。(前提是纯度高的黄金,合金不行,硬度很高,无法弯曲)
这些生僻的知识帮助三个人找到了生存的方法,然而求生之路仅靠这些就够了吗?远远不够!这些只是第一步,真正让他活下去的,是一些可贵的品质,这些品质,我愿称之为富人的品质。
富人品质的第一要义是恪守理性。也许,我们做理性的判断并不困难,真正困难之处在于恪守,也即无论面临何种情境,都应该冷静地做出最优的决策,尤其是在极端情况下。试想一下,如果你在荒野中遇到灰熊,你会怎么做?虽然你知道正确的做法是盯着它,然后慢慢后退。然而,在生死的边缘,谁能保持冷静的头脑。电影中的查尔斯可以,而他的两位同伴却是选择第一时间撒腿就跑。除了在极端情况下保持理性,也许更麻烦的问题在于如何面对沉没成本。沉没成本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指代那些已经发生的,但是与当前决策无关的支出。譬如你花了50块钱看电影,看了半小时发现是一部非常无聊的电影。理性的选择应当是忘记这已经支出的50元和已经浪费的半小时,然后选择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可是一般人的想法是什么:来都来了,钱都花了,不如勉强看完吧。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查尔斯在面临决策时,和他的同伴截然不同的表现。譬如,他们制作的指南针因为被消磁导致走错了方向,同伴的第一反应是破口大骂,原地摆烂,不停地抱怨。可是查尔斯从不抱怨,他似乎是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无论成功与失败,他未曾流露出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沮丧,他只是在每一个时点做正确的事情。
富人品质的第二要义是信念感。在流亡荒野的开始,查尔斯便说道:“荒野行走的人是怎么死的?They die of shame.”如何理解?为何死于羞愧?电影中,查尔斯的同伴屡次陷入绝望,查尔斯就像一个画饼的老板一样给他们打鸡血。当同伴质疑自制指南针的可靠性时,他说地球磁场不会迷路。当灰熊兵临城下,而他们弹尽粮绝,查尔斯指出,唯一的办法便是杀了它。人可以杀死熊吗?同伴不相信,查尔斯给他勇气,让他相信。事实上,人确实不能杀死熊,但在危急关头,查尔斯借助了熊的重力势能,也即让熊杀了熊。当巴尼落入捕熊陷阱时,他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可查尔斯告诉他,我会带你回去。没错,查尔斯是一个极度理智的人,但恪守理性不代表永远正确,不代表避开失败。他第一次自制的指南针是失败的,他制作的钓鱼工具是失败的,他设计的捕熊陷阱是失败的。但这些没有成为查尔斯丧失信念的负能量,他不仅总是做正确的事情,而是总是传达正确的事情。对于生存的信念感,是维系他走出去的力量。They die of shame,如何理解shame?如果要活着,就必须有活着的信念,而Shame是信念的螺丝钉出现了松动,继而导致维持运作的系统开始崩塌。
对于这部电影,还有更多细节可以解读。但就我关心的事情而言,我已传达完毕。我并不能说这部电影多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它更像是夜空繁星中的一颗,曾给予我以微弱的光亮,成为潜移默化地影响我行为习惯的一粒种子。时至今日,我依然也不清楚,习得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点或技能点到底有什么用。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用,也许是我总是可以买到甜的水果,或是遇到小毛病总是知道该吃什么药,或是可以阻止类似于在微波炉中热鸡蛋这样的危险行为,又或是在生活中时常可以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小念头和小办法。除此之外,大多知识无用且无聊。没有人会关心苍蝇用餐前为何要搓手,也没有人会关心蜗牛的牙齿到底有几万颗,我知道的这些知识,并不意味着给我的生活增添什么。何况,人类几千年的知识宝库浩繁卷帙,人的天性又是如此懒惰懈怠,普通人穷极一生恐怕也只能习得人类智慧的那一隅光辉。当我们对知识保持好奇心时,我们追求的是什么呢?
《复仇者联盟》里灭霸对钢铁侠说:史塔克,你不是唯一被知识所累之人。何为被知识所累?从人的情欲来说,对于知识的渴求是否也是贪婪的一种体现呢?在《玫瑰的名字》一书中,中世纪的僧侣甚至因为一本书而去杀某个人。假设我们对知识的欲望,无异于对财富、对情色的欲望,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并非是我们在攫取知识,而是知识在占领我们。王强(就是新东方的那位)曾经写过一本书叫《读书毁了我》,他藏有六万本书,家中根本无处插脚,爱书成了一种物欲。那么是否,我们就可以轻易得出结论,人类可能成为知识的奴隶?万幸的是,虽然书籍培养的教条主义者不可避免,但我们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渴望知识的杰出人类始终散发着自古以来的智慧光芒。史塔克为知识所累,但他也拯救世界。王强说读书毁了他,可他也获得了财富和追随者。或许,功利主义的说法也可以稍放一放,世上仍有大量的读书人,他们甚至未曾想过在知识的海洋中谋求世俗的成功,获取知识本身就成为了人生的意义。在前面的分析中我说到,支持富翁查尔斯走出荒野的要素是知识、恪守理性和信念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在获取知识的道路上,使得我们也获得了理性和信念感。
明明就顶多是冒险片而已,配乐非得弄得像惊悚片似的。不过也算引人入胜,兔子始终是比豹子聪明。淡淡定定有钱剩啊。
life is short, full of betrayal, and generosity.
影片最后Charls说:“They died for saving my life”,但事实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想办法,指南针,在冰上生火,包括杀了那只熊,最终Bob的手表证实了妻子的不忠,一路走出来真不容易啊。
当年看过VCD版本,重看了一区版DVD,剧情我不必多言,电影节奏紧凑,又不失发人思考的细节,心理战是这部电影核心所在.AnthonyHopkins将一个完美的男人演绎的恰如其分,最后那句“they save my life",强人!PS:兔子为什么不害怕?因为它比黑豹聪明.
片中对完美男人的解释:冷静,智慧,渊博,勇气,宽容,感恩。当然主人公最大的特点当属富有,但富有并不是原因,而是结果。
情节非常好看,特别是荒野求生的那段,主人公很牛。。后面情节稍差。。不过总体很精彩。。
差距就在,安东尼随时随地都愿意读书,并且随时随地都能沉下心地读书!冷静,思考,领袖力,耐心,耐心,耐心
霍普金斯老大爷真·演技派,变态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就不提了,扮演起优雅睿智的富豪形象同样有说服力。本片中的男主人设已经完美到近乎无可挑剔了,得益于自然的表演,并没有产生失真感。老大爷满腹活学活用的荒野求生智慧,身处恶劣环境依然沉着冷静处变不惊,几番受挫后还能保持超强的意志力,对比之下,正值盛年的男二真是不忍卒睹。其实结局一开始就已注定,除了年轻光鲜的外表外,男二这种庸俗的夯货用什么来和男人中的男人比拼呢?
大卫.马梅总是沉的很低,但他并不是故意的,因为自然如此。
为什么把德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能力?原因在于先有这个心,后才有行动。如果不把心灵守好,容易走火入魔,利欲熏心,就如同黑豹一样危险而无智慧,而有智慧的人像兔子一样看似容易被狩猎,实则黑豹无可耐之。
非常棒,冬游踏雪意外变成历险记,后来又变身惊悚片。鹤健士的好看片子还真不少啊,这个外貌可怖的老家伙真还挺可爱的。男猪人格实在伟岸博大,那坨一表人才的垃圾却至终觍颜不改,够厚的狗脸皮。几番遇熊经历颇让人捏一把汗。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还不如狗熊直白的取你命那么好防范。黑鬼真是低智种族。
这六根火柴是怎么撑过严冬季节的,还别说下一秒就非得自己作一下跳进河里把浑身弄湿透。棕熊被拿来当做反衬人物孤光的物品,只有恶的危险性。查尔斯对棕熊的惧怕象征着意外死亡的疑虑,而面对野外生存表现出来的淡定沉着却是比任何人都更洞悉生命的珍贵。也因此一再劝诫和保护同伴。情感纠葛金钱欲望在整个过程中就像是麦高芬。
对视,是本片一个重点,与熊对视,慢慢后退,可以逃生;与敌人对视,慢慢向前,让敌人后退,跌入陷阱,也可以逃生。这是一部关于信任,关于爱情,关于背叛,关于智慧,关于人性善与恶的故事。很显然,野外生存不是重点,而是孤悬野外,人性与兽性的暴露,故事可能想表达的更多,但情节单薄了,除了熊与人、人与人的对峙,一些故作惊悚,居然草草结束,本可以将人性挖得更深,比如出轨男女的更多细节,富翁与打工仔的更多心理交锋,全显得潦草,不够丰富。BUG也多,黑人娃玩刀居然能将自己大腿割那么大口子,熊皮刚剥下来居然那样干净,荒野木屋里居然放着猎枪子弹,几天没吃东西居然有力气与熊殊死博斗,导演安排的吧!
开头时和AnthonyHopkins一样被吓到了,只是后来每况愈下,变成了俗套的野外生存。never feel sorry for a man who owns a plane...最后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那个百万富翁,所以我们要努力做一个有钱人,连熊都不吃有钱人!
无惧死,何惧生?较少关注本片中人性丑恶的一面,纯当学习了如何在户外生存.却想起一些总是提及想死的朋友,信念是多么重要...
导演想塑造一个类似欧美贤者的角色。但是能力不足,给我的感觉是塑造了一个去人性化过度古怪的富翁。后面还圣人般去救摄影师,说白了,要不想加剧摄影师歪念,就不该危险的时刻去透露自己知道他和妻子偷情的关系,既然透露了,就要先把枪拿到,别给摄影师机会,就不会有考验,不会逼摄影师掉落陷阱。
大卫马梅的剧本,有足够的文学性和类型特色以及暧昧。故事上看,有些为有产阶级树碑立传的意思,你看,老头子有钱还有野外生存能力还有原谅出轨妻子和情人的人性美,但这个作为电影主题薄弱了点啊,前半部分我是没看出来这故事的意义在哪,秀编导的野外生存知识么?另外杀熊这种戏别拍了,真的很烦人
不算太有名的片子,但是两个人流落深山荒野求生的戏拍的太好看了。霍普金斯和鲍德温的对手戏非常精彩,既惊险刺激紧张,又完美体现了人性的复杂,善恶一念间啊。霍普金斯的角色人格魅力太闪亮了,一个聪明善良又完美的人啊。
一个很睿智的老男人。看到一半的时候,还以为这两男的会产生断臂之情。。。
这片子唯一的瑕疵便是鲍德温同志夸张而又做作的演技,而且和霍普金斯同框后又被无限放大,显得更加出戏,这货真的只适合演喜剧。